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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瀧文 - 教導處 | 2026-04-22 | 點閱數: 15

旨揭計畫辦理訊息如下:

一、旨揭活動表揚對象為實際從事本土語文推展之學校教職員工或教支人員等。

二、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學校予以推薦表揚:
(一)從事本土語文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二)從事本土語文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具體成效,足資表彰。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文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三、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推薦資訊及表件,請參閱附件。

四、請有意推薦之學校於 115 年 6 月 26 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表件寄交安南區長安國小廖宏儒主任收(收件地址: 709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里 10 鄰長溪路三段 249 號,聯絡電話: 06-2569914 分機 802 ),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 臺南市表揚校園推展本土語文傑出個人貢獻獎勵實施計畫.odt
    1) 臺南市表揚校園推展本土語文傑出個人貢獻獎勵實施計畫.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