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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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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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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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競賽實施計畫第 4 點,本競賽分一般組及資優組,未設立資優班之學校,參賽人數以該校年級班級數之 1.5 倍為上限;有設立資優班學校,該校組隊人數包含一般組及資優組,一般組得報考資優組,資優組不得報考一般組,資優班學生則不受 1.5 倍人數上限限制。
二、旨揭學生如欲參加本次公私立國民中學數學競賽,依前開計畫意旨,得報名一般組或資優組。若渠等報名一般組,校內參賽總人數依計畫以年級班級數 1.5 倍為上限;若其報名資優組,視同資優班學生報名,不受報名人數上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