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11 年12月5 日南市教永字第1111573942號函辦理。
二、本校後棟大樓西側1顆榕樹,經113年3月22日諮詢臺南市社區大學講師李武昌講師評估後,主幹腐朽並有大量子實體發生,需予以移除。另外,本校操場北邊高台上1棵榆樹樹幹剝離、傾倒,已經死亡,以及1棵欖仁樹因風災傾倒,需予以移除。除倒伏之兩棵樹木外,1棵感染典型褐根病,子實體菌氈已感染樹幹,有倒伏風險,建議移除,避免公安意外。
三、本校另於113年3月28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經討論後通過旨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