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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總務主任 - 總務處 | 2023-12-14 | 點閱數: 215

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 113 年度臨時鐘點人員甄選簡章

一、 工作內容:

1、校園花草樹木修剪。

2、校園環境維護修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地點:楠西國中校園

三、工作時間:每個月總時數以80小時為原則,上班時間可彈性調配。

四、上班日期:自實際簽約日起至 11312 31 止,經本校考核表現優良者得續約。

五、錄取名額:1

六、薪資:時薪 183 元(基本工資若有調整,按其調整期日調整之),並享有勞保、健保。

七、資格條件:

(一)性別不拘。

(二)國小以上畢業者。

(三)工作態度認真負責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列情事者。

八、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 11212 24日下午 17 時前向本校總務處親自或委託他人現場報名,或掛號郵寄:臺南市楠西區中興路 107號 楠西國中總務處收,信封務必註明應徵臨時人員,郵寄者請自行估算寄達時間,逾期不予受理。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校園公告)自行下載使用。

本案聯絡人:總務處賴主任  電話: 06- 5751712 #204 

九、報名應繳左列文件:(以 A4 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及通知,如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十、甄選方式:除書面審查外,謹訂於 112年 12 月 25 日上午 8:30假本校校長室辦理面試,請報名應徵人員,務必準時,親自到場參與面試評定分數,逾時不候(恕不另書面通知)。

十一、錄取公佈:公告於本校網站。

 十二、迴避進用規定: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十一點第一項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

十三、正式上班後由本所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得解僱之。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臨時鐘點人員甄選報名表

編號:         (本欄報名人請勿填寫)      日 期: 112 年 12 月   日

姓 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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