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2 年 9 月 20 日府人考字第 1121233052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市府公務人員對於行政中立之瞭解,提醒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並維護行政中立之公務環境,旨揭宣導品電子檔業已上傳至市府人事處網頁「機關業務」區「行政中立/公務倫理」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