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 1 號 林○姍老師
若欲申請成績複查,請於112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