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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輔導室 | 2022-07-20 | 點閱數: 188

主旨:轉知「本府衛生局提供疫情期間染疫者、密切接觸者隔離期間或康復者返校上課或重返校園職場出現心理壓力等問題,或有家屬因染疫死亡之傷痛需撫平者,免費進行心理詢商及心理關懷服務」,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地址: 70151 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 418 號
承辦人:石成展
電話: 06-2679751#176
傳真: 06-3355076
電子信箱: a00032@tncghb.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9 日
發文字號:南市衛心字第 1110101205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局提供疫情期間染疫者、密切接觸者隔離期間或康復者
返校上課或重返校園職場出現心理壓力等問題,或有家屬
因染疫死亡之傷痛需撫平者,免費進行心理詢商及心理關
懷服務,請協助轉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
一、為協助市民染疫期間出現心理壓力、焦慮害怕及汙名化等
問題,或家屬因染疫死亡之傷痛需撫平者,本局提供免費
心理諮商及心理關懷服務,並設置通訊心理諮商提供有需
求者心理諮商服務管道,請協助轉知運用。
二、有關心理諮商預約方式,請上本局官網首頁>>心理健康促
進>>心理健康資源>>免付費心理諮商服務或連結
https://reurl.cc/o1pjb3 表單進行預約心理諮商服務(含
通訊心理諮商),表單填寫後請於上班時間與承辦人員林先
生聯繫,電話: 06-3352982(專線)或 06-2679751#168 。
正本:教育部臺南市第一聯絡處、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本局心理健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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