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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7-18 | 點閱數: 43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1 年 7 月 14 日府人考字第 1110907835A 號函辦理。
二、旨揭服務法修正,業經 111 年 6 月 22 日華總一義字第 11100050751 號總統令公布,上開內容並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 ://http://www.mocs.gov.tw/法規動態項下。除第 12 條另定施行日期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日期為 111 年 6 月 24 日)。
三、本次服務法就發表言論、經商、兼職及適用對象等規範已有大幅修正,現行服務法相關函釋(按:銓敘部編印之銓敘法規釋例彙編 108 年 12 月版本)銓敘部將另行函知,就其中部分或全部停止適用,各機關如遇服務法相關疑義,請依新修正公布之服務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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