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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處 | 2022-04-14 | 點閱數: 196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1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12601525A 號函辦理。
二、旨揭防護措施處理原則,請向考生宣導務必遵照辦理,以共同維護全體參與人員之健康安全。
三、相關細節或疑問請逕洽各區主委學校,如有未盡事宜,請於測驗前隨時留意各區主委學校公告事項辦理。

  • 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舞蹈班、音樂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pdf
    1) 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舞蹈班、音樂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