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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主任 - 教導處 | 2020-04-22 | 點閱數: 262

1. 本校合作社業經109320日社員大會決議通過解散,並推選林文傑、謝明奇、廖尹秀三人為清算人。

2. 依臺南市政府109421日南市社團字第1090492288號函文同意本校解散登記備查。

3. 依合作社法第55條至65條規定,員生消費合作社債權人應自即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其債權。

4. 凡與楠西國中員生消費合作社存有債權關係者,如往來廠商貨款,請於109522日前向楠西國中清算人申辦,俾憑辦理債權清償。

5. 逾期,本社將依合作法規相關規定進行清算程序,各債權人不得有異議。

6. 其他合作社相關事宜請洽本校教務處林文傑主任。

 

地址:台南市楠西區中興路107號。

電話:06-575171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