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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未分類 | 2020-01-02 | 點閱數: 140

主旨:檢送「109 年寒假期間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08 年 12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80146847A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級學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
三、請各級學校於 109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前,將寒假期間學生參加 2 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http ://csrc.edu.tw/)「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並持續滾動更新辦理戶外活動相關資訊,以利掌握戶外活動行程。
四、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國教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輪勤,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02)33437920 ,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23302810 ,傳真:(04)23302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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