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108 年 4 月 15 日南市交安字第 1080445340 號函辦理。 二、為普植全民路口安全駕駛觀念,交通部刻正推廣「路口慢看停」宣語,請各校利用各類宣導介面(如可變資訊看板 LED 、電視牆及文宣品等」,以「路口慢看停」之統一標語配合宣導,標語宣導期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