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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未分類 | 2018-10-31 | 點閱數: 30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10 月 2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127377 號函辦理。
二、基於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基於學生安全維護及減少學生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宣導勿任意把玩或購買非適用年齡之遊戲用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