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畢典),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並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後,以公開抽籤方式邊配導師(級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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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據規定辦理分組學習,國中二年級得實施英語文、數學,國中三年級得實施英語文、數學、自然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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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校能於官網明顯處公告該學年度課程計畫(包含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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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校辦理課後輔導、寒暑假學藝活動及留校自習,能以自由參加為原則,參加意願調查通知,不必敘明不參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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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課後輔導授課時間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未於紀念日、節日之放假日及例假日辦理;寒暑假學藝活動能於週一至週五上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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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辦理之留校自習,未安排教師上課或進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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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學校定期評量的紙筆測驗次數,每學期至多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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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學校模擬考能於國中三年級開始辦理,且未在寒暑假結束後第一週實施,辦理日期列入學校行事曆,另每學期辦理次數未超過2次(全學年不得超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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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學校能訂定及公告命題審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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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西國中-115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
下載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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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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